
近期,由板江乡执法大队牵头,联合县自然资源执法四中队、交警四中队、供电所,乡自然资源所、派出所、卫生院等职能部门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36条:“禁止占用耕地建窑、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、挖砂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等。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”等相关规定,依法拆除违法建设养猪场1处,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修建活人墓1处,整治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1处。
鱼塘拆除
活人墓拆除
养猪场拆除
拆除前,工作人员多次入户做思想工作,不断解释相关法律法规,讲明政策形式,化解矛盾阻碍,告知其此次拆违的力度和决心,引导相关户主主动拆违,最终得到了部分户主的理解,并表示愿意自行拆除违建。
据悉,本次行动由板江乡党委副书记、乡长候选人余振兴亲自调度,7个专项小组各司其职,全面开展拆违治理工作,出动执法车辆3辆,挖掘机2台,班车1辆,50余人参与此次拆违行动,共拆除违法用地面积1304平方米。
下一步,板江乡将始终坚持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重拳出击,对违建行为保持高压态势,秉持发现一处,拆除一处的工作要求,加强巡逻,建立工作台账,从源头上杜绝乱搭乱建行为,牢守耕地保护红线。
责编:周芷荞 陈佳佳
来源:平江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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